您现在的位置:重庆苗木网-重庆花木>>苗木工程>>监理>>正文内容

园林事业的发展呼唤园林工程监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园林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随着生态学、环境学的进步,园林绿化在保护环境、美化和改善人们的生活和居住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以及园林绿化给农业和城市相关产业带来的商业利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已得到广泛认同。近年来园林事业的各个环节,从苗木育种、苗木生产、园林设计到园林工程施工,都有了极大的发展,在市场化的进程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在园林建设的环节中少了园林工程监理;在活跃的监理业中缺了园林工程监理公司;在众多的从业人员中没有园林工程监理工程师。

  计划经济时期,园林事业往往是园林单位的“家务事”,是一种政府的公益事业,由政府决策,政府投资,政府(园林局)下属单位施工,并列入政绩。如此一竿子到底,上下级关系,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当然无所谓园林工程监理的存在与否。

  然而,在如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园林工程的投资主体已不再是单纯的政府部门,股份制、有限责任制等各种经济成分的投资主体纷纷介入园林工程的各个环节,虽未成燎原之势,但星星之火已经燃起。园林工程的设计、施工过程也有部分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因而,园林工程的投资方与施工方各自独立的资本意志最终导致其利益各不相同。矛盾出现了,园林工程监理于是有了存在的理由。

  工程监理存在的必要性已是无须论证的事实。建设监理这一行之有效的建设管理制度在国外已实行多年,特别是在发达国家已有上百年历史;就我国而言,自1988年始,建设监理的理论及实践也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建筑工程监理条例》的出台,各建筑监理公司的蓬勃发展,就是最好的证据。然而,建设监理制度却长期未能在园林工程得到推行。

  园林工程监理的滞后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园林事业的健康发展。

  其一,虽然我国政府及领导人有着深远的环境忧患意识,已制定了《绿化条例》等法规,规定了诸如绿地率、人均绿地等绿化指标,以保证我国的环境不至于进一步恶化。但由于在园林绿化工程中未能推行建设监理制度,施工过程无人监督,施工结果无人过问。为满足其他功能需求,投资方常常随意更改设计:将绿地变为铺装,侵占绿化用地的现象时有发生,规定指标往往得不到落实。《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中“典型调查表2”的结果可以说明一个普遍的事实,该表调查了30个典型公共建筑,其中有9个绿地率为0;10个绿地率小于10%;6个绿地率在10%~15%之间;另5个绿地率虽大于15%但也不足《绿化条例》规定的30%。

  其次,园林绿化工程在园林管理部门多实行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而不是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现有的绿地覆盖率、人均绿地面积、绿化投资额等统计数据大部分来源于项目备案时的设计资料,而不是经过监理认证的实际资料。众所周知,经过缺乏监督的施工过程后,实际的绿地面积、苗木种类、绿化投资额等数据与设计资料有相当大的出入。这些失真的数据不可能为政府有关政策调整、园林绿化行业管理乃至企业投资的决策提供可靠的支持数据。

  更重要的是,未在园林工程中引入监理制度,致使园林工程的施工阶段处于无人监督的状态,施工质量得不到保证。现实工程中常有不良施工单位利用投资者的信息弱势使用病残苗、小规格苗及相近品种的替代苗以次充好;通过缩小种植坑径、省略种植工序,加大种植间距等方法偷工减料,只管种不管养,已植绿地“一年绿,二年黄,三年见阎王”的现象屡见不鲜。不仅耗费资源,造成大量浪费,而且使我国园林绿化的不良现状长期得不到改善。

  在现实中无论是投资者还是施工单位都已深切地感受到监理在园林工程中的重要性。就投资方而言,如何避免合同陷阱,如何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如何保证工期、保证质量都需要求助于专业的园林工程监理。就施工方而言,园林工程因其生命特征而难于总结出明确的标准,在工程款被投资方以似是而非的质量理由拖欠时,公正的园林工程监理又成为施工方的求助对象。在找不到专业的园林工程监理的困境中,无可奈何的投资者们只能请现有的其他专业的工程监理代为兼顾园林工程。可这条路未必行得通。

  诚然,从工程管理方面看,管理的原理都一样,无论是工程管理还是饭店管理,都离不开计划与控制,不同的只是过程和专业特点。而正是园林工程特殊的过程和专业特点使其需要专业的监理人员。

  从过程上看,园林工程中至关重要的构成材料是植物,是有“生老病死”生命规律的生物。这决定了园林工程(特别是绿化工程)与其他建筑工程有着巨大的差异。建筑工程只须一次验收,监理的工作时间可限于施工阶段,而园林工程则需经过两次验收,监理的工作时间延长至施工阶段后的养护阶段。

  首先,植物种植完成后投资方已获得初步工程效果,并可投入使用,而此时其他工程也应已基本完成,投资方需要及时整理工程资料;施工方需要及时收回工程款,因而应当进行验收。但由于植物的生命只有通过种植及种植后的养护这一不可分割的过程才能继续,而只有成活的植物才能表达设计意图,才能成为完整工程的一部分。施工完成时的验收只能证明施工完成,并不能确定工程质量。可以说施工完成时的验收只能是一个阶段性的验收,还必须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养护后再进行竣工验收,以确定工程质量。这一过程在《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已被明确确定下来。

  其次,种植后的养护期应经历一个生长周期,以确保成活,当年种植的植物(无论春种还是夏种)应到第二年夏季才能确认成活与否,养护时间普遍较长,如乔灌木的养护期长达一年。并且园林工程一般在整个建筑工程中的后期完成,养护期间一般已经投入使用,所以养护期的质量状况直接影响工程景观效果。再则,养护期与种植施工是缺一不可的两个阶段,养护质量直接影响园林工程质量。故养护期间也需要工程监理,直至工程移交。

  就监理人员而言,园林工程的生物学特点要求其监理人员具备生物学知识背景,应该懂得植物生理、植物保护、土壤以及植物分类、植物栽培等,能根据不同的气候条件、土壤条件以及植物品种特征采取不同措施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造价。例如在南方城市可以全年施工,而在北方则受严格的季节限制,应确保在种植季节施工,如北京的栽植季节为春季的3月中旬~4月中旬,夏季的7月中旬~8月中旬,秋季的10月中旬~11月中旬。错过种植季节将会事倍功半,也将会增加工程费用,或者延迟工期,质量也难以保证。而且由于植物对气候、土壤等生态条件的要求各不相同并相互关联,在种植方法上有强烈的地域差异,不可能如建筑工程一样形成统一的标准。如法国梧桐,在南方城市种植管理简单,无特殊要求,而在北京则要背风向阳,注意防风。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及工程造价控制乃至合同管理,在园林工程中都必须依赖于监理人员深厚的植物学知识。

  正因为园林工程无法统一的施工标准,而各地尚未形成明确到各种植物的施工标准,也没有统一的园林工程合同文本,专业经验在工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现有的其他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大都接受建筑工程方面的教育,未接受生物学方面的教育,缺乏园林工程专业经验,不能取代专业的园林工程监理人员。

  总之,园林事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在园林工程中实行建设监理制度,需要专业的园林工程监理人员。

  随着我国加入WTO,北京“申奥”成功,毫无疑问,未来几年内园林事业将以前所未有的迅猛势头发展。但伴随机会的正是挑战。李岚清副总理曾多次强调奥运工程要加强工程监理。如何保证园林工程质量,将是未来几年的重中之重。政府的监督诚然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而园林工程监理更是确保园林工程质量的关键.只有在园林工程中推行建设监理制度,培养出专业的园林工程监理人员,才能确保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促进我国园林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兑现我国“绿色奥运”的郑重承诺。
 


【字体: 】【收藏】【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内容